TOFD對比試塊的作用
對比試塊對于脈沖反射法的確非常重要,直接作為檢測工藝的一個重要部分和環節;但對于TOFD衍射技術,對比試塊是否同樣重要?的確值得檢測人員思考。曾經在一重,中國特檢院和外國同行進行TOFD對比分析時,提到過對比試塊的使用。在檢測前后分別采集對比試塊數據,作為評價設備上TOFD檢測數據是否有效的一個重要依據;從TOFD檢測適用性來講,對比試塊顯得有點多余,因為在待檢工件或設備上調節靈敏度和時間窗口等工藝參數,標準規范是允許的,這時候對比試塊顯得有點多余;(但要注意,曾經論壇上討論過A掃波幅對于TOFD檢測的意義,那種TOFD檢測技術不像傳統脈沖反射法依靠波幅定量的觀點,僅僅是理想狀態。衍射技術比一般脈沖反射技術在回波上高了30多dB,大大降低了對波幅高度的依賴,但是仍然依賴回波時差分辨技術;回波時差技術對信噪比是有要求的,信噪比又是離不開回波高度和本底噪聲的)一句話,脈沖回波反射技術直接依賴回波高度,TOFD技術已經對回波高度不太依賴,但和回波高度間接相關的。這一點是值得討論的。
從TOFD檢測的規范性來講,對比試塊是必不可少的;TOFD技術和傳統脈沖回波技術有共同的要求和步驟,即對檢測儀器及系統(超聲設備,探頭線、探頭、校準試塊等)校準,檢測工藝在對比試塊調試,檢測工藝在模擬試塊上驗證,檢測工藝在設備上檢測。不同的檢測單位、檢測人員會導致同樣的設備參數,制定的TOFD檢測工藝差別可能較大。實際檢測過程當中,很少有模擬試塊對TOFD檢測工藝進行驗證、演示,確定TOFD檢測工藝正當性以及檢測系統完好性(如嚴格按要求校準,完好性可不提),那么對比試塊其實可以代替模擬試塊的部分功能和作用。這對檢測過程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。而國內尚未出現對TOFD檢測工藝正當性懷疑和爭議的案例(因為很多監管人并不太懂這門技術?)
實際檢測當中,有多少檢測員使用對比試塊對檢測工藝進行調校過?并在檢測前后專門采集對比試塊的數據作為檢測數據起始依據?
有多少檢測單位有校準試塊、模擬試塊?并按規范要求進行校核、驗證以及對超聲設備及探頭進行跟蹤溯源?
對比試塊的材料聲速等聲特征量和工件聲速并不一致的,有多少人測過對比試塊的聲速?以及工件的聲速。雖然聲速測不測,對定位的影響可能不大,但聲速從5800到5950相差較大,且材料不同狀態聲速也不相同。
在常規脈沖反射法檢測技術當中,當采用DGS法測試,可以不采用或少用相關試塊,其它的超聲檢測技術基本上都是依賴很多試塊的!我未看到TOFD技術能夠脫離對比試塊的趨勢。
對比試塊就像一把尺子,能夠使得不同的檢測工藝留下直接的對比數據,以及可以作為判定檢測數據是否有效的一個依據,還是非常重要的。
只是,檢測人員對“對比試塊‘的使用和認識還不夠,導致對比試塊顯得有點多余罷了!一句話,對比試塊僅是增項時的一個必不可少檢查項目,然后就可以束之高閣的想法,有點不對。
當你對檢測工藝的參數有懷疑時,對比試塊就是檢驗其是否合理的一個最好工具。